办理个税业务时,发现自己的任职受雇信息有误或者身份信息被冒用,如何进行申诉?政策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综合所得等信息有异议的,应当先行与扣缴义务人核实确认。确有错误且扣缴义务人拒不更正的,或者存在身份被冒用等情况无法与扣缴义务人取得联系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网站等向税务机关发起申诉。详细内容:异议申诉个税APP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