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答:根据政策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查询,如图进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登录后在首页下滑点击【年度费用汇总查询】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