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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运输中的“租赁”业务有程租、期租、湿租、光租、干租等多种模式,所归属的增值税税目分为两类:交通运输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下面讲讲这5种模式的增值税处理办法。
一、交通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及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1、程租业务(Voyage Charter):专指水路运输(船舶) 是指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2、期租业务(Time Charter):专指水路运输(船舶) 是指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3、湿租业务(Wet Lease):专指航空运输(飞机) 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总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程租、期租或湿租服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税率:9%)。
二、经营租赁服务 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
1、光租业务(Bareboat Charter):专指水路运输(船舶) 是指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
2、干租业务(Dry Lease):专指航空运输(飞机) 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
总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光租或干租属于“生产生活服务-租赁服务”下的经营租赁服务(税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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