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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费票据

发布时间:2026-07-23 21:41:34  来源:名气税务  作者:名气税务    最后更新时间:2026-07-23 22:11:56    打印        网站纠错
问:农村在水利费征收时,组长向农户征收水利费时不开具合法票据,是否合法,无票据农户是否有权拒交,具体依据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强农业末级渠系水价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769号):“
三、规范农业末级渠系水费计收管理
  各级价格、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农业供水计量收费。农业供水计量要逐步延伸到斗渠以下的农业末级渠系,有条件的地方要延伸到农户全面推行计量收费,尽快改变按灌溉面积平摊水费的传统办法。
  规范水费计收,严格票据管理。水管单位、农业末级渠系经营者、农户之间要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供水服务内容,根据当地灌溉用水特点,规定水费计收程序和办法,不断提高水费计收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收取水费要开具由政府有关部门监制的水利工程供水专用票据,无专用票据或不出具票据向农民收取水费的一律视为乱收费,农民有权拒交。

1.水利费具体是什么费?
水利工程农业水费是供水经营者(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向用水户(如农户)销售天然水而收取的费用。

2.水利工程农业水费是属于哪个征收部门?
根据具体的供水工程类型(骨干工程或末级渠系)来确定向谁缴费,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 区域性水管单位(骨干工程)
负责干渠、支渠等大中型水利工程的供水管理。
征收主体:通常为市/县水务局下属的灌区管理处、水利管理中心或流域管理机构。
征收范围:主要针对通过大型渠道输送的“骨干工程水价”部分。

2. 基层水利服务站或农民用水协会(末级渠系)
负责斗渠、农渠等田间末级渠系的维护与管理。
征收主体:乡镇水利服务中心或由村民自发成立的“农民用水协会”。
征收范围:主要针对田间工程的运行维护费用(即“末级渠系维护费”)。

3. 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代收)
在部分尚未成立用水协会或实行“双计费”的地区,末级渠系费用可能由基层组织代收。
征收主体:村委会或村民小组长。
注意:若由村委会代收,必须出具由水务部门监制的专用收据,且资金需专款专用,用于本村水利设施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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