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谷烘干企业是否属于农产品初级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范畴
发布时间:2026-08-09 02:41:20 来源:
名气税务 作者:
名气税务 最后更新时间:2026-08-09 02: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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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司主营业务为收购农户湿稻谷进行烘干后再对外出售干谷,这是否属于农产品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范畴。
答:该业务模式不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附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规定:“一、种植业类
(一)粮食初加工
……
2.稻米初加工。通过对稻谷进行清理、脱壳、碾米(或不碾米)、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具体包括大米、蒸谷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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