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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生产企业,在首次申报出口退税时,发现错误备案为“免退税"办法,之前已经出口业务能继续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吗?

发布时间:2026-09-29 00:32:31  来源:名气税务  作者:名气税务    最后更新时间:2026-09-29 00:40:51    打印        网站纠错
  答:你公司在主管税务机关首次核准出口退(免)税前发现退(免)税办法备案有误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已出口未结清退(免)税业务报告表》,已报告的出口业务无需在变更前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可以在变更后继续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第九条:纳税人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前发生的出口业务存在下列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已出口未结清退(免)税业务报告表》后,已报告的出口业务无需在变更前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可以在变更后继续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一)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申报附送资料、收汇材料,暂时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
  (二)已申报出口退(免)税但因税务稽查、出口税收函调等原因,主管税务机关暂时无法办结出口退(免)税的。
  (三)申请变更前三十日内已按照变更后经营模式开展经营的。
  (四)在主管税务机关首次核准出口退(免)税前发现退(免)税办法备案有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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